一、湖州市吴兴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指导全区各级妇女组织依据妇联《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创造性地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指导并帮助支持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2.调查研究不同时期妇女儿童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牢固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争做新时期新女性;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开拓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建立与各界妇女的联络,巩固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同胞及华侨妇女的联谊活动,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7.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吴兴区妇女联合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区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决算。
二、湖州市吴兴区妇女联合会(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妇女联合会(汇总)2015年度收入决算165.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0.71万元,占91.28%;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 万元;其他收入13.11万元,占7.9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0.03万元,占0.02%;上年结转收入1.26万元,占0.76%。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妇女联合会(汇总)2015年度支出决算162.05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05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0.76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76 万元,项目支出45.52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82.39万元,主要用于区妇联本级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3.99万元,主要用于区妇联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20.5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9.5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下拨经费的专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万元,主要用于区妇联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 万元,与去年持平。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2.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7.36%。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省(市、县、区)来吴进行重大政策调研、对口援建(援藏、援疆)来吴考察、培训等接待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节省公务开支。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30人次,共 2.58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1 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下降原因是:严控指标,节约开支。单位在职人员外出参加培训、会议等事务时,尽量不使用单位公车,采用拼车、举办单位统一安排车辆等出行方式。
4.政府采购费:2015年湖州市28365共执行采购预算0.07万元,其中:货物类0.07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共0.07万元,其中:货物类0.07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